关键词 |
开原市报社公告电话,开原市日报挂失电话,开原市声明公告,证件遗失登报作废 |
面向地区 |
代理类型 |
报纸广告 |
开原市报社公告电话-声明公告-挂失电话
1.客户刊登广告须符合相关规定,本报对手续不全的广告内容有权拒绝刊登。 2.广告内容刊出后发现错误,责任在本报的本报予以更正,责任在客户的更正费用由客户承担。 3.广告需要本报制作的,本报按整版2000元收取制作费。客户自行设计的,应符合本报风格。 4.在本报刊发广告,须在广告刊出一周前将广告费汇到本报或本报授权的广告代理公司账上。
主营行业:报纸广告 |
公司主营:报纸广告,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广告部--> |
主营地区:报业大厦一层登报中心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6-23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21-01-23 至 2034-06-22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不含卫屋地面接收,发射设备),化妆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1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1400 |